位于黑龙江省南部,南濒江与阿城市、宾县相望,东临巴彦县,西毗肇东市,北接绥化市、兰西县。面积2186平方千米(简册)/2197平方千米呼兰区处在中纬度地带,属于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3.3℃,7月份平均气温23.1℃;1月份平均-19.4℃。年平均降水量505.4毫米。呼兰是黑龙江省最早开发的五城之一,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正式建呼兰城,距今已有271年的建城历史。建国后隶属松江省,1954年属黑龙江省,1958年划归哈尔滨市,2004年撤县建区,现为哈尔滨市八区之一。呼兰地名是以地濒呼兰河而得名。“呼兰”是满语,为“烟筒”之意。清初在呼兰河设置了八处卡伦,此地便是其中之一,后设治时,取呼兰为名。沿用至今。
呼兰怎样要回自己的欠款?
一: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具体如下:
(1)在诉讼开庭前,欠款人可能转移财产等行为会导致债权人的合法权利遭到无法弥补的损失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进行立案;
(3)进行审判后,欠债方需执行法院的判决;
(4)和对方进行庭后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去法院起诉的流程:
1、写好起诉状;
2、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如果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